西螺媽祖太平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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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
常見問題

購物說明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7天猶豫期的權益。猶豫期「並非試用期」。
所以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,而且完整包裝。香火符令系列、出清商品、標明特殊商品、客製商品,特殊優惠活動商品(網頁上特別標註之品項)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 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毀損之情形,西螺福興宮將提供退換貨的售後服務,請於收到商品貨到日起七天鑑賞期內(含國定例假日)。
以E-mail方式(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)或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09:00~16:00,撥打客服專線 05-5865490至「太平媽文創」進行申請,我們將盡快為您處理。
 
如欲辦理退換貨,請在收到商品後七日內提出。以E-mail方式或撥打客服專線進行申請,我們將盡快為您處理。
退貨時,請務必確認商品是否已開封,若已開封,恕不接受退換商品,並確認寄回物品的完整性,寄回本宮地址,才能順利完成退貨手續。
 
寄回的物品須包含:產品的內外包裝、贈品、訂購單。待收到退貨商品時,經客服人員確認退回商品無誤後,我們會將款項退回指定帳號或將更換商品寄出。
 
退款申請者,當西螺福興宮收到您的退貨商品,確認商品無誤後會在退款中主動扣除寄出商品之運費$80元之所剩餘額進行退款,需12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作業。
 
若您使用信用卡結帳,依據不同發卡銀行的處理流程,完成退款時間約7-14個工作日不等,刷退之款項可能列於本月或次月之帳單,可聯絡您的信用卡發卡銀行詢問細節。
 
若您使用ATM轉帳方式結帳,將再加扣臨櫃匯款手續費30元後之金額進行退款,煩請您提供詳載帳戶資料(銀行、分行、帳號及戶名),E-mail至客服信箱[email protected],以利後續作業進行。
 
如您收到產品與您訂購品項或數量不合,請來電或透過Email與客服人員聯絡。
 
無法退貨之情況如下:
1. 超過7天猶豫期之商品。
2. 商品價值受損之情況:任一商品已開封(開封貼紙撕開)、商品外盒擠壓受損、撕裂或污染、與原訂單數量不符(保留贈品)、未妥善包裝造成寄貨過程商品破損。
3. 遺失或未附原購物清單。
4. 未在線上提出退貨申請,先將商品寄回。
5. 未詳讀商品使用注意事項,發生的任何問題。
 
無法退款之情況如下:
匯款帳號不正確或因聯絡方式不正確而無法聯繫到您時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※如有任何問題,請利用Email或致電05-5865490,我們將盡快回覆您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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